iPhone:关联证据强
CAFC 14-1335 号判决称,D618,677、D593,087 和 D604,305 所保护的设计体现在 iPhone 中,US 7,469,381、7,844,915 和 7,864,163 保护其界面功能。判决涉及 iPhone,商业外观(trade dress)部分涉及 3G/3GS,并非特指第一代。发布于 2007-01-09,发售于 2007-06-29。
数据、图纸与产品关联。研究产品发布时间的实验室。
IFI Claims 排名:苹果每年获得授权的美国专利。方法限制:IFI 在其 2016 年页面中声明仅统计 utility patents(发明专利);2024-25 年是否同样如此尚未确认,因此这两个数字可能无法直接比较。缺少 2014 年及 2013 年之前的数据。
来源:IFI Claims 各年度 Top 50 表格(https://www.ificlaims.com/rankings/top-50-2023/ 及 2013-2022 年同等水平); 2024 年,根据 IFI 表向 USPTO 提交 (ptacts.uspto.gov); 2025 年,由 IFI 注释和 MacRumors 发布(https://www.macrumors.com/2026/01/13/apple-patents-declined-in-2025/).
专利文献注明编号、类型、名称、发明人、受让人和日期,并包括图纸、说明书与权利要求。对于外观设计专利,附图尤为重要。这不是专利申请指南。

申请: 1977-04-11 · 授权: 1979-01-23
Microcomputer for use with video display。Stephen G. Wozniak;Apple Computer。National Inventors Hall of Fame 将其与个人电脑联系起来,但这里不能证明某个具体商业型号。
文件和图纸
申请: 2008-11-18 · 授权: 2010-06-29
电子设备。手机正面的设计。裁决 CAFC14-1335 记录了 iPhone 中体现的元素,但此处并未确定第一个型号。
文件和图纸
申请: 2007-07-30 · 授权: 2009-05-26
电子设备。正面采用圆角设计。与 iPhone 的链接记录在同一裁决中。
文件和图纸
申请: 2007-06-23 · 授权: 2009-11-17
显示屏幕的图形用户界面。带图标的界面设计。与 iPhone 的链接记录在同一裁决中。
文件和图纸
申请: 2004-03-17 · 授权: 2005-05-10
Electronic device。苹果在联邦巡回上诉法院(12-1105,2012 年)主张 iPad 体现了该设计;尚未独立核实。
文件和图纸已授权专利的文字和附图。USPTO 表示,文字和图纸通常不受版权限制,除非有相关声明(37 CFR 1.71(d) 和 1.84(s));在这五个例子中未发现此类声明。这不是法律建议。 USPTO 规则和例外情况.
单位 = 商业产品。同一款 iPhone 的多项专利并非独立案件。通用标题并不证明或排除链接;标准是文件加图纸。
CAFC 14-1335 号判决称,D618,677、D593,087 和 D604,305 所保护的设计体现在 iPhone 中,US 7,469,381、7,844,915 和 7,864,163 保护其界面功能。判决涉及 iPhone,商业外观(trade dress)部分涉及 3G/3GS,并非特指第一代。发布于 2007-01-09,发售于 2007-06-29。
US 4,136,359(Wozniak):申请 1977-04-11,授权 1979-01-23。National Inventors Hall of Fame 将其与个人电脑联系起来;这里未证实其具体覆盖 Apple II。展示于 1977-04-17,出货于 1977-06-10。
设计 D504,889(发明人包括 Jobs 和 Ive):申请 2004-03-17,授权 2005-05-10。苹果在联邦巡回上诉法院(12-1105,2012 年)主张 iPad 体现了该设计;尚未独立核实。iPad 发布于 2010-01-27,发售于 2010-04-03。
CAFC 12-1105 号判决(2012 年)描述了文档边缘的回弹功能(bounce-back),并指出该功能存在于苹果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中,例如 iPhone 和 iPad。此处未指定具体型号。
iPod:外观设计申请 29/153,169「Media player」(2001-10-22),在 US 7,046,230 中被引用;尚未确定其最终授权专利及产品关联。Apple Watch:D756,823(申请 2015-03-06,授权 2016-05-24),目前关联仅依据标题、发明人及媒体报道。
MacTech(2010 年 6 月 1 日)将 D616892 分配给 iPad、D616863 分配给 iPod nano、D616864 分配给 iPod classic、D616881 分配给 MacBook Air、D616899 分配给 iPod shuffle。我还没有看到任何文件或图纸证实或反驳这一点; D616892显示为图形界面,这并不排除它来自iPad。
经典 80 年代 Mac、AirPods、HomePod、Apple TV 和外围设备。
来源: https://www.cafc.uscourts.gov/opinions-orders/14-1335.opinion.5-14-2015.1.pdf · https://patents.justia.com/patent/D756823 · https://patents.justia.com/patent/D616892 · https://www.invent.org/inductees/steve-wozniak · https://www.cafc.uscourts.gov/opinions-orders/12-1105.pdf · https://www.mactech.com/2010/06/01/apple-granted-design-patents-for-the-ipad-ipods-macbook-air-more/amp/
显示于 1977 年 4 月 17 日,发货于 1977 年 6 月 10 日:54 天
2001 年 10 月 23 日推出,2001 年 11 月 10 日在商店上市:18 天
2007 年 1 月 9 日推出,2007 年 6 月 29 日发售:171 天
2010年1月27日推出,2010年4月3日发售:66天
2014 年 9 月 9 日推出,2015 年 4 月 24 日发售:227 天
有五种不同时期的产品:它们用于描述,而不是设定典型的截止日期。
来源:Apple 新闻编辑室 https://www.apple.com/newsroom/2001/10/23Apple-Presents-iPod/ · https://www.apple.com/newsroom/2001/11/09Apple-s-iPod-Available-in-Stores-Tomorrow/ · https://www.apple.com/newsroom/2007/01/09Apple-Reinvents-the-Phone-with-iPhone/ · https://www.apple.com/newsroom/2007/06/28iPhone-Premieres-This-Friday-Night-at-Apple-Retail-Stores/ · https://www.apple.com/newsroom/2010/01/27Apple-Launches-iPad/ · https://www.apple.com/newsroom/2010/03/05iPad-Available-in-US-on-April-3/ · https://www.apple.com/newsroom/2014/09/09Apple-Unveils-Apple-Watch-Apples-Most-Personal-Device-Ever/ · https://www.apple.com/jp/newsroom/2015/03/09Apple-Watch-Available-in-Nine-Countries-on-April-24/ · Apple II: https://www.cultofmac.com/apple-history/apple-ii-launch 和 https://www.computerhistory.org/tdih/June/10/
Apple v. Samsung 的附件(文档 3647-5,2018-04-09):苹果在诉讼中主张的 50 项不同设计。它们为诉讼而选取,并非苹果的完整清单或代表性样本,附件也未说明每项设计对应哪款产品。这只是一个含日期的数据集示例。
来源: https://storage.courtlistener.com/recap/gov.uscourts.cand.239768/gov.uscourts.cand.239768.3647.5.pdf (从 PDF 提取的 50 行编号、申请与授权日期)。按标题类型划分的小计尚未清理,因此不予发布。
它被视为可观察维度,无法访问内部计划,也没有情绪评分。媒体和书籍中记载的内容:
记录的历史日期和链接都是事实,用它们衡量的差距也是事实。这是一个将它们推断到未来产品的假设;它们可用于场景,并且始终带有标签。
比较不同时期和产品家族。时间表中的五款产品不足以证实或否定假设:间隔为 18 至 227 天,本样本中没有明显趋势。
利用已公开申请、日期和分类,将规则与基准发生频率比较。目前还没有系统的数据集。
在本样本中,外观设计专利通常在发售前后或发售后授权。这不能推广至苹果所有产品。
预测是有依据、可追溯的假设,不是确定事实。系统尚未实施,概率也未校准;必须先衡量结果才能校准。